本招標項目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東平縣戴廟鎮人民政府,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性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東平縣戴廟鎮人民政府。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編號:第一標段SDTADP2017-0847-00
第二標段SDTADP2017-0848-00
2.2 項目內容:東平縣2017年度第二批占補平衡項目戴廟鎮土地整治項目施工,項目區位于戴廟鎮。包括戴廟鎮張垓村土地整治項目,戴廟鎮戚垓村土地整治項目,戴廟鎮十里堡村土地整治項目,戴廟鎮宋圈村坑塘復墾項目四部分。項目區工程內容主要為土地平整,包括內部整平、客土回填、客土平整、灌溉與排水工程、田間道路工程等。具體內容詳見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2.3 標段劃分:本工程共劃分為二個標段;
第一標段:東平縣2017年度第二批占補平衡項目戴廟鎮張垓村、戚垓村土地整治項目
第二標段:東平縣2017年度第二批占補平衡項目戴廟鎮十里堡村土地整治及宋圈村坑塘復墾項目
2.4本項目施工總招標控制價為642.36萬元,其中第一標段招標控制價為:456.17萬元,第二標段招標控制價為186.19萬元。
本項目允許投標人同時投報以上兩個標段,但只允許成交一個標段。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基本條件: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條件。
3.2還應具備:
3.2.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均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其中擬派項目經理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B證證書,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并投標人為其繳納社會保險(人社部門出具的投標企業為其本人繳納的近六個月(2017年01月-2017年06月)社會保險費的繳費證明));
3.2.2未經山東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公布信用信息的企業,不得參加本工程投標,其投標按無效處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其信用信息平臺公布禁止進入水利建設市場或列入黑名單的,不得參加本工程投標;
3.2.3投標人須具有山東省水利廳出具的農民工工資擔保繳納證明;
3.2.4投標人須具有檢察機關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由東平縣人民檢察院或單位注冊地檢察院出具)。
3.2.5投標人須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單。
3.2.6投標人須在至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為止未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3.2.7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項目招標中同時投標。
3.2.8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7年08月15日至2017年08月23日,每日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30分至16時30分,持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擬派項目經理的注冊建造師證書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及其社保證明、法人授權委托書及授權人身份證及其社保證明、省水利廳出具的農民工工資擔保繳納證明、經山東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公布信用信息的截圖(加蓋公章)、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單、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單信用截圖等第三條投標人資格要求有關證件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一套到山東至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東平縣國土資源局西1000米路北)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售價45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7年09月07日9時30分,地點為泰安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東平分中心開標廳三樓開標室。
5.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發布公告的媒介
山東省政府采購網、泰安市政府采購網、東平縣政府采購網、東平縣公共資源交易網。
7.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東平縣戴廟鎮人民政府
地 址:東平縣戴廟鎮駐地
聯 系 人:張鎮長
電 話: 15864756777
招標代理機構:山東至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東平縣國土資源局西1000米路北
郵 編:271500
項目經理:何明志
電 話:0538-2851166
傳 真:0538-2851166
電子郵件:sdzcta@163.com